东营东康人造板有限公司向我所律师赠送锦旗
2020年12月31日东营市金石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营东康人造板有限公司总经理高长征、东营东康人造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石国投集团家装事业部总经理李学凯向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王读文主任、张向华律师赠送锦旗一面,并与汇研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进行座谈交流。
东营东康人造板有限公司(原东营人造板厂,以下简称东康公司)被某原告在异地起诉,涉及诉讼标的额达3100余万元,并被冻结巨额资金和资产,给东康公司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基于对王读文主任和张向华律师的信任,东康公司委托两位律师代理了此案的一审、二审。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司领导的指挥和配合下,不辞辛苦,多次前往外地,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并进行了详细的专业分析论证,多次通过座谈会、案情分析会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汇报,保证公司领导对案件的进度谙熟于心。两位律师殚精竭虑,刻苦钻研案情和大量证据,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激烈抗辩和司法鉴定,历经三年,经过某中院、山东省高院两审终审,终于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请,东康公司获全部胜诉,为该国有企业避免了31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在本案的承办过程中,两位律师正气浩然,敬业勤勉,以其良好的专业素养、细致周到的法律服务,受到东营市经信委、东营市国资委领导及东康公司上下一致的好评!

座谈中,东康公司高总和李总分别向与会律师介绍了公司情况和此案代理的艰辛过程,并代表公司对汇研所两位律师表达了衷心地感谢。王读文主任和张向华律师感谢各位领导对其工作的认可,并表示一直以来汇研所始终坚持以专业的业务能力、优质的团队合作为客户提供可视化的法律服务,作为执业十几到二十余年的律师,一丝不苟、夜以继日的完成承办案件理应是份内之事,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也必将坚持“把事情做好、把案子做细”的工作原则。最后表示此案虽历经数年辛苦和焦虑,但结果让人欣慰,并祝东康公司生意兴隆,提醒公司防范有关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的发展。

东康公司简介
东营东康人造板有限公司(原东营人造板厂)始建于1994年,现为国有独资企业,占地面积220亩,总投资2.3亿元。由德国辛贝尔康普公司引进生产线成套设备,生产“东康”高、中密度纤维板及强化木地板和“台亚”树脂门、木门等产品。
公司作为国家林产最早的《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修订起草单位之一,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始终走在行业前沿。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山东省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及山东省诚信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其产品连续多年保持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山东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多年来,畅销于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等二十多个大中城市,并被国家大剧院、国家体育馆(鸟巢)、中央电视台新址大楼及APEC会议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采用。
东营东康人造板有限公司(原东营人造板厂,以下简称东康公司)被某原告在异地起诉,涉及诉讼标的额达3100余万元,并被冻结巨额资金和资产,给东康公司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基于对王读文主任和张向华律师的信任,东康公司委托两位律师代理了此案的一审、二审。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司领导的指挥和配合下,不辞辛苦,多次前往外地,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并进行了详细的专业分析论证,多次通过座谈会、案情分析会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汇报,保证公司领导对案件的进度谙熟于心。两位律师殚精竭虑,刻苦钻研案情和大量证据,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激烈抗辩和司法鉴定,历经三年,经过某中院、山东省高院两审终审,终于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请,东康公司获全部胜诉,为该国有企业避免了31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在本案的承办过程中,两位律师正气浩然,敬业勤勉,以其良好的专业素养、细致周到的法律服务,受到东营市经信委、东营市国资委领导及东康公司上下一致的好评!

座谈中,东康公司高总和李总分别向与会律师介绍了公司情况和此案代理的艰辛过程,并代表公司对汇研所两位律师表达了衷心地感谢。王读文主任和张向华律师感谢各位领导对其工作的认可,并表示一直以来汇研所始终坚持以专业的业务能力、优质的团队合作为客户提供可视化的法律服务,作为执业十几到二十余年的律师,一丝不苟、夜以继日的完成承办案件理应是份内之事,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也必将坚持“把事情做好、把案子做细”的工作原则。最后表示此案虽历经数年辛苦和焦虑,但结果让人欣慰,并祝东康公司生意兴隆,提醒公司防范有关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的发展。

东康公司简介
东营东康人造板有限公司(原东营人造板厂)始建于1994年,现为国有独资企业,占地面积220亩,总投资2.3亿元。由德国辛贝尔康普公司引进生产线成套设备,生产“东康”高、中密度纤维板及强化木地板和“台亚”树脂门、木门等产品。
公司作为国家林产最早的《中密度纤维板》国家标准修订起草单位之一,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始终走在行业前沿。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山东省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及山东省诚信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其产品连续多年保持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山东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多年来,畅销于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等二十多个大中城市,并被国家大剧院、国家体育馆(鸟巢)、中央电视台新址大楼及APEC会议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