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积极开展“建设法治东营,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
为促进法制建设和民法典的宣传,“建设法治东营,巾帼在行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报告会利津县中医院专场于2月26日如期召开。我所张向华律师受邀至利津县中医院为医护工作者进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宣讲活动专场,本次宣讲以报告会形式在利津县中医院三楼会议室举行,张向华律师围绕“《民法典》给婚姻继承带来的九大变化”主题,为到场的四十余名医护工作者进行讲授,全场参与人员聚精会神并进行认真记录,营造出良好的听课氛围。
张向华律师为此次宣讲准备了精美的课件,以婚姻家庭、继承为基础,将实务经验与《民法典》新增规定相结合,如居住权的设立、一方患病可结婚可撤销、代位继承的变化、夫妻共债共签、家务补偿请求权、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离婚无过错方权益保护、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形式的变更等九大内容,并通过播放一部分节选的时事热点视频片段,便于到场的人员对上述法律的修改更好的理解和运用。在本次宣讲结束后,张向华律师还根据医护人员的工作实际给出相关建议。
此次宣讲活动的圆满,促进了《民法典》宣传活动的进一步落实,也为建设法治东营进行了推进。

张向华律师为此次宣讲准备了精美的课件,以婚姻家庭、继承为基础,将实务经验与《民法典》新增规定相结合,如居住权的设立、一方患病可结婚可撤销、代位继承的变化、夫妻共债共签、家务补偿请求权、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离婚无过错方权益保护、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形式的变更等九大内容,并通过播放一部分节选的时事热点视频片段,便于到场的人员对上述法律的修改更好的理解和运用。在本次宣讲结束后,张向华律师还根据医护人员的工作实际给出相关建议。
此次宣讲活动的圆满,促进了《民法典》宣传活动的进一步落实,也为建设法治东营进行了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