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9月30日施行(八部门联合发布)
1. 核心变化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定于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
- 营销内容须以金融产品合同为准,关键信息须清晰、醒目展示;明确禁用“低风险”“秒到账”“高收益”“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
- 非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平台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金融机构委托网络平台引流、代销的,须审慎选择合作方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2. 企业/客户应对建议
- 银行、保险、证券及理财类机构应在9月30日前完成全部线上营销物料(官网、APP、短视频、公众号、第三方导流页)的合规排查与整改。
- 非金融企业如与金融机构存在联合推广、流量合作,应审视合作模式是否触碰“变相网络营销”红线,及时清退不合规合作方。
- 建立营销话术审核机制,将禁用词清单纳入合规审查要点。
二、最高法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2026年9月7日)
1. 核心变化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部系统规范涉人工智能纠纷审理的司法文件,回应数据权益、AI内容生成、智能驾驶责任等新问题。
- 明确依法保护开发者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并享有权益的数据集合;利用AI实施诈骗、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传播淫秽物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自动驾驶、辅助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据民法典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赔偿责任;驾驶人激活辅助驾驶后私自改装逃避系统监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2. 企业/客户应对建议
- 开展AI训练、数据采集合成的企业,应建立数据来源合法性审查与授权留痕机制,避免侵害个人信息与数据财产权益。
- 使用AI生成文案、图片、视频的市场主体,须防范“AI造谣”“深度伪造”引发的名誉权、商誉损害及刑事风险。
- 智能驾驶相关生产、销售、运营企业应提前制定产品责任与事故应急合规预案。
三、国办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国办发〔2026〕26号)
1. 核心变化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26〕26号,2026年9月17日发布),覆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
- 严控生产企业数量与许可,加快淘汰“双响”“火箭”“摔炮”等高危产品;严禁生产“鱼雷”“驱鸟弹”“烟雾弹”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严禁违规委托或接受委托代加工。
- 强化药物和半成品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与属地管理责任。
2. 企业/客户应对建议
- 烟花爆竹及相关化工生产、经营企业,应立即对照排查生产许可、产品目录与委托加工合规性,清退禁用产品与违规代工。
- 涉及危化品、民爆物品的企业,可借此次全链条监管契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台账,降低行政处罚与刑事风险。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公布,基层监管更规范(2026年9月11日)
1. 核心变化
- 国务院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系统明确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职责边界、执法规范与能力建设要求。
- 条例旨在夯实基层市场监管法治基础,统一日常监管、抽检、投诉处理与执法程序。
2. 企业/客户应对建议
- 市场主体面对基层监管检查、抽检、投诉调处时,权利义务与救济渠道更清晰;企业应规范经营台账、明码标价、广告合规,减少争议空间。
- 对监管行为有异议的,可依据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陈述、申辩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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