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国推自愿性认证统规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新规
本期聚焦两项与企业合规、资质采信及知识产权保护高度相关的新规:一是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国推自愿性认证统一管理办法,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强化政策采信;二是国务院全面修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有权保护与侵权赔偿力度同步升级。分别给出企业应对要点。
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日期:2026-09-22)
1. 核心变化
- 市场监管总局以2026年第33号公告发布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首次以专门规章性文件系统规范「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国推自愿认证)。
- 明确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监督、综合协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压实各部门在立项发起、政策采信、协同监管方面的职责,解决以往项目职责不清、协同不足、采信薄弱等问题。
- 立项目标须说明认证领域、必要性与可行性、拟出台采信政策及预期效果;经批准统一编号,并建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
- 针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设立试点验证机制,鼓励地方结合产业特点出台配套采信政策,推动国推自愿认证项目高质量发展。
- 制度背景:我国现行国推自愿认证共37项,颁发有效证书约241.6万张,占全国质量认证证书总量近56%,覆盖绿色低碳、装备制造、民生服务等领域。
2. 企业/客户应对建议
- 拟申请国推自愿认证(绿色低碳、管理体系、产品、服务等)的企业,应关注对应认证规则更新与采信政策,将相关认证纳入招投标、资质申请与合规评价的前置条件管理。
- 集团型企业可评估将内部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按办法转化为国推自愿认证,提升公信力与市场认可度。
- 在投标与合规材料中引用认证证书时,须核验其是否属国推目录及证书有效性,避免因采信口径调整影响资格条件。
二、国务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26年修订)》(施行日期:2026-10-15)
1. 核心变化
- 国务院令第842号公布,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共6章54条,系2001年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
- 扩展保护范围:明确对集成光子、量子等功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可予保护,并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诚实信用原则。
- 完善申请与审查程序:规制虚假申请、细化材料要求、完善驳回与撤销程序,并新增权利恢复程序,便利权利人救济。
- 加强专有权保护:明确权利范围界定标准,加大侵权赔偿力度,提升维权确定性。
- 促进布图设计运用:明确奖酬措施,完善转让、许可、出质要求,规范共有人权利行使。
2. 企业/客户应对建议
-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上下游科技企业,应将布图设计纳入知识产权资产台账,及时办理登记以固定权利、便利维权。
- 研发与采购环节建立布图设计来源审查机制,避免侵权复制与商业利用风险;在许可、合作开发中明确权利归属与创作奖酬。
- 遭遇侵权时,可依据修订后条例主张专有权并请求提高赔偿,注意留存创作完成与首次商业利用的证据材料。
本文由系统自动汇编,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